其他1个回答

  • 04952559_EM398

    《物权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二手房推荐

    查看更多二手房

    我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