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1个回答

  • pfqdfeld_EM927

    从法律上来讲,如果说借条上面只有夫妻当中其中一个人的签名,那么作为另一方来讲,是没有任何义务去偿还债务的,也就是说谁签的借条,那么所欠下的债务就由谁去偿还。很多人可能会讲这笔费用是两个人结婚之后才欠下的债务,所以应该要夫妻共同去偿还这笔债务,但是我国的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共同的债务,如果明确是由个人进行偿还,那么,另一方是可以不承担任何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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