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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根据《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条例》有关规定,在承重墙上开挖洞口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向所在区(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装修安全登记(涉及到改变外立面的应到规划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没有办理房屋安全登记私自在承重墙上开挖洞口的,应由区(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查处。当出现危及房屋结构安全的情况时,应由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报告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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