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买的房子,江宁,125平。当时有契税优惠,0.5%;现在新闻中说领住房补贴,这个补贴和契税优惠是不是同一个——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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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瑶_qq464

    您好。您享有的是契税优惠。您所说的购房补贴是从2010年的1月1号到2010年的12月31号期间执行的,您不可以享受购房补贴,因为您的购房时间是2009年。 政策原文:2009年12月25日,南京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关于购房补贴调整的: 政策原文:在本市购买普通住房的自住和改善型消费,给予房款总额0.5%的购房补贴,非普通住房购房补贴在2010年停止发放。(补充:继续执行普通住宅契税1%和非普通住宅契税3%的标准) 对上述政策的执行时间从2010年的1月1号到2010年的12月31号,时间一年。商品房以合同鉴证日期为准,二手房以登记受理日期为准。以购房人提供购房补贴的申请书、承诺书经审核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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