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请问一下,我在株洲交公积金5年了,去年办理了公积金贷款购房,已经还贷1年。现在换工作不在本市,新单位不缴纳公积金。请问我的个人公积金余额能否提取进行房屋装修或者直接还贷。如果可以,该手续最迟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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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xptndlr_EM591

    您好!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职工公积金账户内资金只能提取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不能作为他用。在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年之后,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两次提取时间需间隔一整年(365天),提供经单位初审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贷款人身份证到中心管理部提取前台办理即可。如有疑问,请咨询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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