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1个回答

  • 清风_qq399

    你好,《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已经于2012年11月26日市政府第15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第十二条(装修噪声污染防治)每日18时至次日8时以及法定节假日(不含双休日)全天,不得在已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在其他时间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防治措施,避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住宅小区业主管理规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严于前款规定的限制装修的时间。

二手房推荐

    查看更多二手房

    我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