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个回答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贷缴存的基本标准: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6个月,且在申贷的近6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3个月,累计缴存6个月。申请人已婚,其配偶公积金缴存须符合上述基本申贷标准,可贷额度方可合并计算。若如你所说,你公积金不在青岛缴纳,不符合申贷缴存基本标准则无法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我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