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孩子及弟弟的户口同在一户租赁房屋里,现在想把这一租赁房上市交易,需如何操作?
共8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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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 可以上市出售的公房也有一定的条件,下面列出了不可售公房的范围: 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 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3、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4、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 5、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6、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8、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除上述范围之外的公房都可上市交易。此外为了切实达到改革目的,改善职工的居住条件,可售公房上市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1)可售公有住房的上市出售必须按当时的房改售房政策购房同步进行; (2)可售公有住房上市后,不得造成原公有住房承租人家庭的居住困难; (3)可售公有住房上市后,该户职工不得再向单位申请住房或购买成本价的公有住房或平价房、安居房等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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