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1.商业贷款不能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苏州有住房贷款,正常偿还住房贷款期间,如果您女儿的户口与您的户口在同一户口簿内的话,您女儿可以使用公积金偿还贷款,即办理“委托提取”;如果您女儿的户口与您的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话,您女儿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3.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就是“委托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委托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和贷款银行,在其按月偿还住房贷款后,依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并直接划转到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账户。请您女儿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贷款银行办理签订《委托协议》手续。多人委托的,应当同时到场办理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借款合同、职工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扣款还贷委托书及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身份证、户口簿等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要保留最近一个月的公积金月缴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