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风景嘉苑C10#楼住户:首先感谢您对房产公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一、关于风景嘉苑置换楼基建手续办理情况。房产公司于2014年6月30日前已办理了置换楼项目批复、规划设计、图纸审查、接电、接水、气象、消防、代理招标、发布了招标公告等手续,可以按起初承诺时间开工修建,即初步具备开工条件。但由于置换楼修建场区有一拆迁户,2008年摸底调查时该住户有砖混结构房屋97.28m2,窑洞三口,大门一座;但近年来,该住户又在其院落内修建二层砖混房屋184m2,砖木房屋14.7m2,系违章建筑;而拆迁户索价200-300万元,房产公司正与拆迁户进行协商。二、关于评估装修费用事宜。房产公司拟定于6月21日开始上户,一对一协商关于评估装修费用事宜。再次感谢您对房产公司工作的关心、支持、理解,在此表示诚挚地感谢!
根据《平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您可以凭借您本人或配偶三年之内的房产证及完税发票或者正式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不低于房款总额30%首付款凭证前来办理公积金贷款。若您购房未付清房款,公积金贷款发放额直接划转至出售房屋的房地产公司账户内;若您购房已付清房款,公积金贷款发放额直接划转至您本人的银行卡内。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如有其它疑问,请详细咨询所属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