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39号)规定:一、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凭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据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从该项转租收入中扣除。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有关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税费的扣除次序调整为:(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百分之20个税在计算的时候,是有多种方法的,主要的计算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可以追溯到购房原值,并且可以提供原始契税票或者是契税减免的通知单,公式是差额个税=差额×20%;第二种是网签价大于最低过户指导价的时候,计算方式是个税=(网签价-本次增值税及附加-原值-原契税-网签价×10%-贷款利息)×20%;第三种就是最低过户价大于网签的时候,个税方式计算公式是个税=(最低过户指导价1.05-原值-原契税-附加-最低过户指导价×10%-贷款利息)×20%。无法追溯到购房原值切不能提供原始契税票或契税减免通知单的,就需要缴纳全额个税,而且网签价大于最低指导价,个税=(网签价-本次增值税)×1%,最低过户指导价大于网签价,则个税=最低过户指导价1.05×1%;如果房产证下发满五年或者是契税票填发日期满5年,则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