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及手续 (一)资格申请审核 1.城市区无房家庭。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先如实填写公租房申请审核表(表格可从网上下载或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到区住房保障部门领取),交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部门,并附相关资料;区住房保障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申请人名单在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后无异议的,即获得保障资格。 2.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先如实填写公租房申请审核表(表格可从网上下载或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到区住房保障部门领取),交用工单位工商注册地所在区住房保障部门,并附相关资料;区住房保障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申请人名单在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后无异议的,即获得保障资格。 二、配租 1.新建公租房采取集中分配的方式进行。分配前在报纸或网站上发布公告,在指定地点、时间公开配租; 2.零星腾退房源采取常态化分配方式。每周四下午,市住房保障部门按照到场人员资格通过先后顺序分配。房源可在每周四上午到时局网站查询,下午(节假日顺延)上班时间分配。地点在市住保办(涧西区周山路12号一楼大厅东侧)。 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http:www.lyzbj.com 市保障办电话:63271963。
申请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本市城市户籍,并在本市居住;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有工作单位或稳定收入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按上年全市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标准测算确定,并适时调整公布(目前,暂按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1700元、单身家庭可支配月收入低于2500元标准执行;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线按当地政府制定的标准执行);单身家庭申请人须年满28周岁;申请家庭成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住房面积指家庭成员在本市已有的房屋面积、承租公有住房面积)。 以上就是2017洛阳公租房申请条件,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