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一)新增申请2016年度市区限价商品住房家庭,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当地城镇户籍,已婚(离异满1年带子女、丧偶带子女)或者单身年满26周岁(未婚、离异满1年、丧偶未带子女),并在本地工作、居住 2、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廊坊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倍以下(2015年度廊坊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925元),家庭总资产低于45万元 上年度家庭收入指2015年全年连续12个月的收入。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转让过住房及其他房屋超过1年的,视为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低于20㎡且家庭总建筑面积在60㎡以下(含60㎡)住房建筑面积按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对已享受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成员(非保障家庭主申请人)需提前退出其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