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我市实际,以查询借款申请人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作为第二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标准,暂不查询商业贷款记录。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申请人中任何一人均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属于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二、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同时按以下4种方式计算,取最小的一种为最高限额:1、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10(倍)。个人账户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2、不超过住房总价与已支付首付款的差额;3、贷款最高限额。(1)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5万元; (2)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贷款最高限额为住房总价的80%;4、月还款额(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的本金和利息),应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三、住房公积金委托偿还商业住房贷款不会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委托提取是否终止由委托人自行选择。注: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个人账户余额的倍数计算。
房产委托行为,是房产所有权人 (委托人)将办理与房产有关的事务,或者实施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 (买卖、出租、抵押等)的权利授与受托人的意思表示。房产委托行为又称房产授权委托行为。房产所有权人申请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其房产委托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房产委托公证又称房产委托书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如果委托代理人能够出示买受人委托的公证书,证明此份合同有效。 同时,根据《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的指导意见》第三条 委托人申请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应当亲自向公证机构提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委托书一定要经过公证,否则不具备法律效力。 如果购房手续本人无法办理的可以由家人代为办理,但代办人必须有合法的书面授权书,该授权还应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具体需要到委托人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书的内容注明受委托人的权限有办理购买房商品房的合同文件等的签名;及办理房屋贷款的手续等,代办人携带委托代办资料、代办人身份证,以及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人的《委托书》,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建议您朋友咨询当地的公证机关或大使馆。 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和支持,欢迎下次光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