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商品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发〔2007〕359号)规定:住房贷款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最近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商品住房贷款发放条件有关问题的复函》(桂建函〔2015〕227号)文件规定:为防范贷款风险,减轻缴存职工的还贷负担,对于申请购买商品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应参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银发〔2007〕359号规定,在住房主体结构封顶后再发放。二、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购买碧桂园商品房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依据国家、自治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审批办理。目前对购买碧桂园主体封顶商品房的缴存职工,其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管理中心均受理并按规定审批办理。对购买主体尚未封顶商品房的缴存职工,其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因尚未符合贷款发放条件公积金管理中心目前暂时不能受理,待其所购的住房主体封顶后再受理、审批、办理。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一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必须符合贷款条件,二是所购商品房开发要达到发放贷款的条件(获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项目主体结构已封顶)。对符合发放条件的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在完成受托银行借款合同签订、房产部门住房抵押登记后即可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