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建筑面积等于套内建筑面积与公摊总和,公摊包括电梯井、楼梯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外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等。房屋面积的种类有很多,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和公摊。”
房屋面积是指住宅中以户(套)为单位的分户(套)门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包括日常生活起居使用的卧室、起居室和客厅(堂屋)、亭子间、厨房、卫生间、室内走道、楼梯、壁橱、阳台、地下室、假层、附层(夹层)、阁楼、(暗楼)等面积。 住宅使用面积按住宅的内墙面水平投影线计算。
1、使用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和生活使用的净面积。 2、辅助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为辅助生产或辅助生活所占的净面积,例如居住建筑物中的楼梯、走道、厕所、厨房所占的面积。 3、使用面积和辅助面积的总和称为“有效面积”。结构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墙、柱等结构所占的面积。
房屋实得面积就是房子的使用面积。 使用面积,是指房子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之和,通俗的说话就是,房子本身室内的平方数,即为使用面积,也就是你说的房子实(实际)得(得到)面积。 举例说明,比如你购买的房子主卧室的长度是5米,宽度是4米,那主卧室的实得面积就是5*4=20平方米,客厅长度6米,宽度4米,那客厅的实得面积就是6*4=24平方米,以此类推,客房10平方米,小孩房15平方米,阳台5平方米,主卫生间5平方米,次卫生间3平方米,厨房8平方米,餐厅12平方米,过道6平方米,那就是:20+24+10+15+5+5+3+8+12+6=108平方米,也就是房子准确的实得面积。
卧室长X宽 +客厅的长X宽 + 厕所的长X宽 +厨房的长X宽=房屋面积估计这么算出来比你家房本上的要小,因为还有公摊的面积,楼道和电梯等公共设施是平均分配到每户的。
我们房产证上的面积并不是我们房子真正的面积,它还包括了公摊面积,所以你想知道房子内真正面积的话,可以在实地看房的时候直接询问售楼人员,他们肯定是非常清楚的。如果你不放心的话,可以自己带一把卷尺,测量一下每个房间的长度和宽度,用长度×宽度就可以得到一个房间的面积,最后把所有房间的面积相加,就可以知道房屋内真正的面积了。
1、房屋面积计算系指外围水平面积及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的测算。 2、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按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层高2.20 米(含2.20米,下同)以上的建筑。 3、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4、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 5、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米以上计算。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6、房屋所在层次是指本权属单元的房屋在该幢楼房中的第几层。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
房屋面积是指住宅中以户(套)为单位的分户(套)门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包括日常生活起居使用的卧室、起居室和客厅(堂屋)、亭子间、厨房、卫生间、室内走道、楼梯、壁橱、阳台、地下室、假层、附层(夹层)、阁楼、(暗楼)等面积。 住宅使用面积按住宅的内墙面水平投影线计算。
1、房屋面积计算系指外围水平面积及水平投影面积计 算,其中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 的测算。 2、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按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 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 等,且层高2.20米(含220米,下同)以上的建筑。 3、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 的建筑面积。 4、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 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 5、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米 以上计算。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 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岀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6、房屋所在层次是指本权属单元的房屋在该幢楼房中的 第几层。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
离婚后房屋补偿还有份吗?离婚后房屋补偿款有份怎么分?首先,离婚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确定房产的归属。按照法律的规定,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对于未取得房产的一方是不能请求分割补偿款的。但是,由于我国房子有着不同的存在形式,离婚后房屋拆迁因为政策的规定也有所不同。 一、国有土地上的私房,离婚后房产拆迁补偿还有份吗? 私房也成私有住宅,是指由个人或家庭购买、建造的住宅。在农村,农民的住宅基本上是自建私有住宅。公有住房通过住宅消费市场出售给个人和家庭,也是私有住宅。对于私有住宅,离婚后的拆迁补偿只给予产权人,也就是说只给房子的主人。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就是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夫妻共同居住的房产归属于哪一方。因此,离婚后房产已经属于了一方,房产拆迁补偿按照规定只属于房屋产权一方,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 二、公房,离婚后房产拆迁补偿还有份吗? 公房是指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居住人没有产权的房屋。按照法律规定,未取得产权的公房,离婚需要确定由哪方进行使用居住,并对另一方给予补偿。对于公房拆迁补偿的,政策一般是对居住人进行补偿。因此,对于未取得产权的公房,离婚后未取得居住使用的一方,也是没有权利分割离婚房屋拆迁补偿款的。 三、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离婚后还有份吗?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款,离婚后还有没有权利分割视政策的规定而有所不同。如果集体土地上,也就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对宅基地住房的产权人进行补偿的,则离婚后未取得房产产权的一方无权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如果政策规定按照户口进行拆迁补偿,则户口未迁出的,可以要求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户口迁出的,根据政策的规定,则离婚后无权要求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