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拆迁安置补偿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货币补偿,算一算多少钱全部给钱。另一种是产权调换也就是安置房补偿,除了补偿房子外,有差额的多退少补现金。 货币补偿办理契税减免。新购房屋包括商铺的购买价格与拆迁补偿协议中的补偿款相比较,等于或低于补偿款的,契税全免,当然商铺还得交印花税,高于补偿款的,超出的部分按适用税率缴纳。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新购房价格-补偿款)×适用税率。 产权调换办理契税减免。补偿安置房外,没有补偿现金或补偿部分现金的,契税都是减免的,补偿的现金在以后买房时都能抵免契税。还有一种是被拆迁人被拆迁的房子价值低,调换的房子价值高,这样被拆迁人就要拿出一部分钱给拆迁人,拿出的这部分钱就要缴纳契税。 动迁房置换是需要缴纳契税的,例如售后公房,福利分房可以抵减契税。
买动迁房交税分为两种情况,具体如下:1、无需交税:对于将要拆迁的房产,因为已划入拆迁红线范围,房管局是停止办理过户手续的,所以无法过户,不能交过户税费。2、按正常二手房过户缴纳税费:如果是拆迁回迁的房产,已经办理出业主的房产证的,现在要过户给别人,按正常二手房的过户税费交税即可。税费约为房产报税价的8%。卖方缴纳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唯一住宅免个人所得税,营业税5.5%,房产证大于2年的免营业税。买方缴纳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买卖过户如房产证过五年也不用交个税,只需交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即总共1.8%左右。报税价是买卖双方自己定的。房管局的电脑系统对当地每个区域有一个最低的评估价。报的报税价高于那评估价就按报的的价计税。低于的话就按系统的评估价计算。
1、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动迁房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的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够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的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2、动迁房即是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动迁房是不需要缴纳营业税的,动迁房即是拆迁安置房。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动迁房需要缴纳的税费有以下几点:1、需要缴纳房子的1%的个人所得税。 (当然若是房子小产证满5年唯一一套住房,个税减免为0)。3、契 税: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的、普通住房:总价*1%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总价*1.5%除上述两种情况以外的购房者:总价*3%4、权证印花税:5元5、交易登记费:80元6、配 图 费:25元7、抵押登记费(若有贷款):80元
动迁房卖是否要交营业税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的。如果是将要拆迁的房产,因为已划入拆迁红线范围,房管局是停止办理过户手续的,所以无法过户,不能交过户税费,也更不需要交营业税。如果是拆迁回迁的房产,已经办理出业主的房产证的,现在要过户给别人,按正常二手房的过户税费交税即可。需要缴纳的营业税,房产权力确权日期满5年,并且面积在144以下的须要缴纳差额的5.5%,房产权力确权日期满5年并且面积在144以下的不须要缴纳。相关拓展:动迁需要缴纳的其他税费。假如是第一次购买住房,购买的房产不超过90平米的须要缴纳的契税是评估价的1%。假如是二次购房,面积无论大小,契税都是评估价的3%。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房产权力确权日期满5年,并且是家庭独一住房,可能开具家庭独逐一套生活用房证明的。此房出卖后一年内不买房的,可能申请免交个人所得税,开具家庭独逐一套生活用房证明。
在国家大力推行城镇化建设的时候,有一部分居民因为要服从政府的决策进行原住房的拆迁,在这个过程中这些拆迁户得到了一定的经济补偿和住房补偿,这些住房补偿面积和数量都比较多。以前的房地产税收政策对居民住房税负是免征的,现在新的房地产政策下来了,要求超出人均免征住房面积的家庭定时缴纳房地产税负,动迁房的面积之和一般都会超过家庭的人均免征面积之和。房地产的征收对象虽然是房屋,但是只是对于商品房和营业性房产来说的,不包括福利保障房。而居民因为动迁而获得或者购买的房屋显然是属于福利保障房的,不需要缴纳房产税。目前正在试行新出台的房地产政策的上海对于动迁房就有明确的规定,拆迁安置户只要拥有三年的房地产权证,这个房子无论是自住还是交易,它的主人都不需要缴纳房产税。因为动迁房不属于商品房,不需要缴纳房产税,但是也不能被任意的买卖。
政府的拆迁安置补偿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货币补偿,算一算多少钱全部给钱。另一种是产权调换也就是安置房补偿,除了补偿房子外,有差额的多退少补现金。 货币补偿办理契税减免。新购房屋包括商铺的购买价格与拆迁补偿协议中的补偿款相比较,等于或低于补偿款的,契税全免,当然商铺还得交印花税,高于补偿款的,超出的部分按适用税率缴纳。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新购房价格-补偿款)×适用税率。 产权调换办理契税减免。补偿安置房外,没有补偿现金或补偿部分现金的,契税都是减免的,补偿的现金在以后买房时都能抵免契税。还有一种是被拆迁人被拆迁的房子价值低,调换的房子价值高,这样被拆迁人就要拿出一部分钱给拆迁人,拿出的这部分钱就要缴纳契税。 动迁房置换是需要缴纳契税的,例如售后公房,福利分房可以抵减契税。
政府依法征收居民房屋,用于补偿的部分免征,超出部分依法征收(多购房屋面积部分征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第82号)第三条规定,从 2012年12月6日起: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征收居民房屋,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且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