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时,纳税人要求扣缴义务人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开具。”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于2005年1月21日下发了《关于试行税务机关向扣缴义务人实行明细申报后的纳税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通知》,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在确保个人收入纳税等资料保密的前提下,要求有条件的地区试行按年向纳税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因此,您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取得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一是直接向代扣个税的所任职公司索取代扣、代收税款凭证作为合法凭据。二是向任职公司主管地税机关提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但需明确的是,为扣缴义务人实行明细申报后的纳税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是税务机关优化纳税服务的一项具体措施,而不是税务机关的法定义务。
契税是在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所有权转移,当事人双方订立契约时,对不动产承受人课征的一种税。契税除与其他税收有相同的性质和作用外,还具有证明不动产所有人产权合法性的作用。征收机关在征税时,首先要查明产权转移的合法性才准予缴税,并发给新的契证作为产权合法性的证明。 在交清契税税款时,收税机关出具相关的凭证,以证明该房产为已税房。如果没有交纳契税的(免征除外),房地产登记部门是无法核发产权登记证书的。并不是付完房款就可以取得完税证明。 对于购置房产而言,契税是在购置房屋时交纳的。在交清税款时,收税机关会交付两份凭证,一份是税单,类似于收据,税单上一般会有税务(财政)部门和收款国库(银行)的印章,这里,税单会有两联,一联为纳税人保存,一联需交房产登记部门用以核发产权登记证书只用;另一份就是完税证,大小较一张邮票略小一些,一般用于粘贴在房产证的首页,表示该房产为已税房产。如果没有交纳契税的(免征除外),房地产登记部门是无法核发产权登记证书的。
契税是在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所有权转移,当事人双方订立契约时,对不动产承受人课征的一种税。契税除与其他税收有相同的性质和作用外,还具有证明不动产所有人产权合法性的作用。征收机关在征税时,首先要查明产权转移的合法性才准予缴税,并发给新的契证作为产权合法性的证明。在交清契税税款时,收税机关出具相关的凭证,以证明该房产为已税房。如果没有交纳契税的(免征除外),房地产登记部门是无法核发产权登记证书的。并不是付完房款就可以取得完税证明。对于购置房产而言,契税是在购置房屋时交纳的。在交清税款时,收税机关会交付两份凭证,一份是税单,类似于收据,税单上一般会有税务(财政)部门和收款国库(银行)的印章,这里,税单会有两联,一联为纳税人保存,一联需交房产登记部门用以核发产权登记证书只用;另一份就是完税证,大小较一张邮票略小一些,一般用于粘贴在房产证的首页,表示该房产为已税房产。如果没有交纳契税的(免征除外),房地产登记部门是无法核发产权登记证书的。
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时,纳税人要求扣缴义务人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开具。”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于2005年1月21日下发了《关于试行税务机关向扣缴义务人实行明细申报后的纳税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通知》,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在确保个人收入纳税等资料保密的前提下,要求有条件的地区试行按年向纳税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因此,您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取得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一是直接向代扣个税的所任职公司索取代扣、代收税款凭证作为合法凭据。二是向任职公司主管地税机关提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但需明确的是,为扣缴义务人实行明细申报后的纳税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是税务机关优化纳税服务的一项具体措施,而不是税务机关的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