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买卖的委托公证,如果房子产权清楚,不涉及第三人权利,则直接买卖过户,一般不需要公证。如果房子在买卖时卖方没有房子的两证,则办理公证,进而最限度保护买方的利益,携带资料就买卖合同到相关地点办理即可。 期房一般指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 一般情况下,期房的价格较低,挑选余地较大,但由于是先付款后交房,因此购房消费的过程和结果要依赖于购房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而购房合同的履行,不仅受开发商自身经营的影响,还受到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 期房制度由于有各种利弊,目前在中国有取消的趋势。
房产委托流程如下: 第一步:签订委托协议: 通常《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个条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此外,很多开发商还会要求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以外另签一份委托其代办房产证,并同意入住前将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交给他们的委托书。 有些时候,开发商会把办理相关手续的事务委托给专门的代理公司或律师办理。可以选择,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仅办理相关手续,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等税费由自己来缴纳。 第二步:缴纳房产证代办费、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 办理收房入住手续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要求缴纳这些费用。 第三步:按照约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交上述税费之后,申请办理房产证,并办理抵押登记后,就可以领取房产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