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分两种,一种是一类经济适用房,另一种是二类经济适用房。一类经济适用房如果上市交易,需要契税票填发日期或房产证登记日期满5年,并需要户籍所在地的住房保障办公室开具放弃优先回购证明。1、一类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需要交纳综合地价款2008年4月11日之前购买的经适房满5年:需缴纳计税价格(网签价最低过户指导价中的高值)×10%;2008年4月11日之后的经适房满5年:房屋交易政府优先回购;若不回购,则需缴纳差额×70%。2、二类经济适用房二类经济适用房回迁性质或康居、安居性质的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其他类住房,二类经适房可以直接上市交易。 二类经济适用房上市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计税价格(网签价最低过户指导价中的高值)×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