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公租房是不允许买卖的。相信大家都知道,我国的公租房是保障性住房,虽然是有房屋产权,但这产权是归国家拥有的,因此个人只是承租。现在有部分地区是允许公租房进行房屋买卖交易的,但是大家要注意的一点就是,这个买卖也是和政府进行的,也就是说,不能私自和第三方交易,此外,属于公租房保障家庭租满5年后就可以进行购买。由于公租房的房屋产权是属于国家的,因此,从本质上来讲,公租房的产权是有2部分的,包括全部产权和部分产权。在这里重点说说购买部分产要的注意事项,买部分产权,要在首次购买部分产权后的5年内,按照原本房价继续购买剩余产权,超过时间就需要重新确定房价。那么就有人问了,如果购买公租房5年之后想卖房子怎么办呢?如果买房人想把这套房子卖掉,也是可以的,但需要在5年后(一定要是满5年)提出卖房意向,可以去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如果购房者买的是部分产权的公租房,5年后房子,共有人按比例获取收入。内容来源:网络
一、2013年3月25日,由首都信息住房信息服务中心承建的北京住房公积金新联名卡系统上线运行。缴存职工根据自己需求,自由选择与公积金中心开展合作的发卡银行,并可在多家合作银行申请办联名卡,但每家银行只允许办理一张。 缴存职工可以到交通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的北京区域营业网点办理,但每家银行只允许办理一张。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将向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发放(不包含国管、中直、铁路分中心职工)。 二、单位指定专人办理住房公积业务。 1、单位经办人注册登陆“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按网页提示指引进行网上单位登记开户,注册成功后,打印《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用户协议》、《网上申请确认单》、《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法人代表授权书》、《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申请表》、《单位登记表》、《开户申请表》和《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2、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管理部办理登记开户手续,办理时在《北京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中心预留印鉴卡》上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3、银行分行具体办理制卡和发卡手续。
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北京市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公有住房通常是指由国家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和销售的住宅,在此住宅尚未出售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所有也就是说属于国有住宅。目前的公有住房可分为两大类可售公有住房和不可售公有住房。公房的居住者需要按月交纳一定的房租,但房租的金额国家有相应的规定通常比租个人住房要节省资金,但是,这种住房很少,只有少数人能够获得居住权。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或公共机构所有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