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签约时应注意:1、尽可能买现房或准现房。这样可以避免不少风 险,如:窗台的高低、净高太低、阳台设计不合理、管道设备层、房屋烂尾等质量问题。2、按照法律规定,将开发商在楼书或广告中的承诺写进补充协议。如果开发商不同意写,事前可准备一部小录音机,将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录下来。3、签订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同时也签订物业管理协议,以防办理入住时物业管理费发生变化。4、列明应交费用清单,避免乱收费。5、注意律师代表谁?目前在房地产领域,办理房地产业务的律师有3种,其中包括:开发商的律师、银行的律师、业主的律师。只有业主自己聘请的律师才能替业主自己说话。6、签订尽可能详细的补充协议,或集体签约;并写明如何承担违约责任,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费用?不退房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很多业主合同签完后,除了自己的签名是自己的以外,其他文字都是别人的字体,这样太被动。
首次购房要注意的陷阱有:1、落不落订,主动权在购房者手中,落了订,就不能不交购房款。应对绝招是,一定要看到现楼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按照现行规定,发展商必须先把房子做到一定程度,再和银行签好协议,他的售房资金受到政府的控制,这样他才能领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就基本保证了买的房子不会“烂尾”。2、天上掉下大陷饼。比如“购房返租,以租金抵购房款”、“购房送全屋家具”、“购房送豪华装修”等。应对绝招是,要明白买的是什么,有没有支付能力,根据这两条来决定应不应该买房,应该买什么样的房。3、发展商在与签商品房预售契约时,同时塞给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只对发展商一方有好处。应对绝招是,要坚持只签格式契约,签补充协议一定要对自己有利。4、发展商常常吹嘘自己的楼盘环境如何优美、配套设施如何完善,但是这些又都没有写在合同上。到了交楼的时候,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应对绝招是,在落订之前先到规划部门去查询一下,那才真是眼见为实。
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可界定为首 次购房:一是在产权登记信息库中,无产权登记记载的;二是在产权登记信息库中,如果有记载,产权来源除“买受”外取得的(含自建、继承、赠与、房改、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第二个条件的意思就是,如果查询出买房人有自建、继承、赠与、房改、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等6种情况房产的,可以出具首 次购房证明,这些情况的买房人买房子,可以认定为首 次购房”。 您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照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