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市房是要收房产税的,房产用于生产经营,就要交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如果门面房位置在城市、城镇、建制镇、工矿区,用于生产经营或者出租,属于房产税征税范围,按照房产税条例都应缴纳房产税。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门市房买卖的交易税费,依据交易双方的不同情况,具体税费明细如下:一、契税:(一般由买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按照3%缴纳;二、营业税:(一般由卖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按照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出售价格)*税率5.55%;三、个人所得税:(一般由卖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按照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出售价格)*税率20%;四、其他费用相对较少:交易费:10元平方*房屋平方数 (交易双方各承担50%);工本费: 一个证件80元;共有权证20元个(买方承担);评估费:评估总额的千分之五(银行贷款需要买方缴纳);抵押工本费:100元(银行贷款需要买方缴纳);购房证明:20元一份,一般需开3份(买方承担);公证收费标准: 300元(如不能本人亲自办理,需要办理本业务收费)。